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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再說我逃兵 就要告 [內容提及V 28號個人活動](2007/10/14 聯合報)

仔不要生气啦~
看他气呼呼的样子~真是的!
媒体还真J!
偶不伊定是最愛伱滴,但一定是愛到最后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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