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吳建豪挺新歡 網路宣戰(2010/04/11 自由時報)

<交女友>.....
它本來就是一件開心的消息......
為什媒體會如此呢?

TOP

本來V是開開心心的談戀愛 被媒體這樣一攪和 心情都不好了啦
你們這些媒體 見不得人家好呀
不用任何言語 我就是喜歡你
沒有人可以取代 那份對你的心意 世界因你而變的美麗

TOP

可怜的小样
我们挺你到底

TOP

媒體吖媒體,你怎麼就是不肯好好的讓V好好的談戀愛呢?戀愛自由吖,別這麼無聊去挖別人的私隱....V,加油...繼續走你喜歡的路,別理會那些無聊的新聞....加油..GOD BLESS YOU...

TOP

媒體的陳述就僅供參考吧
看看就好吧不用太在意囉!

TOP

我知道v有一些非常死終粉絲認為他做什麼都是對的支持他~我是新粉絲但他這次處理真的太差了~死終粉絲也該聽聽新粉絲心聲不是一味的批評我們~希望你們可以到台視
下一站幸福官網看看他們心聲~他們給了v很多的建議還有處理事情的態度 ~想想跟媒體交惡
以後媒體不報導他的新聞那我們以後還看的到他的消息嗎?還是v已經不想要臺灣市場了~沒有臺灣粉絲支持海外行嗎?你們可能不知道現他在台灣流失非常非常多剛建立起來的影迷~我不知道這裡有多少臺灣以外粉絲~我想轉貼台視官網一篇文章希望你們看看~我想說我現還是支持v的如果不喜歡現不會來這裡講這麼多的話
轉貼台視論檀
1. 大多數的我們都是因為下一站才開始喜歡他,進而會去搜尋之前的他的資料.
覺得他是一個很有才氣的藝人,會唱歌、舞技精湛、會演戲、甚至連畫畫都達職業水準。也對於他信教後的真誠、改變、毅力都很肯定。

2. 教新女友後,以上所說對於他的肯定我們絲毫也沒改變。

3. 這個論壇上的人大多數是很理智的,也蠻多都是因為下一站才第一次上論檀發表討論,就像花茉莉說的這裡有很多人從平凡的上班族或是專業領域的佼佼者
儼然變成自己都不認識自己的迷哥迷姐或是好太太好媽媽變成拋夫棄子、考生變成烤生...

4. 在別的論壇上有看到批評我們的話,說我們自己下不了車是我們自己的事….等
還有每天自己在那邊V軒配,教我們不支持就走….,這些話很傷人.

5. 我們只是對V軒有期待,但如果他們個自有理想對象,我們也很高興。

6. 藝人也是一般人,他們也有隱私權,我們要給與尊重。我想呼籲我們論壇的人不要再說不適當話以免影響這個論壇一直保有的品質。

7. 那麼問題的癥結在那裡?

8. 在於V太忽略我們的感受。
平均7的收視率代表約300萬的觀眾每星期都在期待著他的演出。 到了星期日晚上一定排除萬難奔回家等看下一站,這是當時大家的共同語言。戲播完後,整個心不知要放哪裡,只好到處收尋V或軒或導演的消息。
可是沒人理我們,你們也可上個節目對熱情的觀眾表答關懷與謝意,聊聊一些近況並可技巧的表示戲拍完了也必需各奔前程了,我們雖不捨但也能接受,我們會自己做一個對這部戲的ending.

9. 但是我們怎麼千呼萬喚,那怕是百度那邊都用跪求這兩個字都求不到,如果你(責任也不能全由你扛,女主角及台視、三立都要扛)有在乎我們一點點,今天只不過是交了女朋友又不是什麼壞事,為什麼可以這麼星火遼原?那是在發洩這兩個月來觀眾心中的不滿。

10. V缺少一個專業的公關替他處理事情才會把事情處理成這樣(如花思卉、花*幸運兒、薰依草小姐所說的)。他太愛做自己所以無法接受專業經紀公司的束縛。也許他覺得凡事真誠即可,我們也很喜歡他的真誠,但是他嚴重忽略觀眾的感受也就是奇摩子(台語),這方面處理的太差了。

11. 明知道大家喜歡他在下一站裡的造型結果拍完戲就任性的把頭髮剪了,也從不再穿著光稀的打扮,看到粉絲太多要他和以軒一起的發文和製作的越來越精緻的視頻,他選擇了出現在香港中環曝光讓我們知道。去過中環的人就知道那是個人來人往的地方。

12. 也許 V在藝術家官網的人又要罵我們管太多了,憑什麼V就要按照我們所要的過活? 對,我們無權。可是他突然丟出來讓我們措手不及,他忽略了我們的感受。我們像一群笨企鵝被像打保齡球一樣, 啪! 全倒! 每天車子引擎打開就傳來的叮噹的聲音一時之間變的很突兀,看起來也怪怪的

13. 為什麼藝人可享受光環,鈔票大把的賺,那就表示他們必需有所犧牲,當然基本的原則、隱私是一定要保有。但不是這樣不理不睬,用像丟炸彈的方式把影迷炸的反映不過來。

14. 在下一站之前我們大多是不太認識他的。因為下一站我們才會去收搜尋他的過去,變的很喜歡他,喜歡他的才華,喜歡他的真誠,更感動他信教的改變。
我們那麼愛他,他如果處理得當,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


15. 沒人要他不可交女友,沒人要他一定要做光稀,沒人要他一定要和軒在一起.我們那麼愛他,他如果處理得當,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


16. 請那些自認為資深的粉絲能轉告他,他缺少一位專業的公關或經紀人.
太愛做自己也很真、很好,但沒專業經紀人,傷透了粉絲的感受應該也不是他要的吧!

17.不要再罵我們,叫我們不喜歡的快滾下車!你們只是在害他,要把他趕回以前的小眾忠貞粉絲群裡!

TOP

V shld keep his relationship low profile....he shld learn something from this experience....sorry to say that, but it's true~~~

[ 本帖最後由 Siumei 於 2010-4-11 20:20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angelinalitian 於 2010-4-11 09:43 發表
交女友成了和媒体的战争!
万恶的媒体,上帝会惩罚你的!
同意~~!!!坚决同意!!力挺Van Ness!!

TOP

建議不要再轉發有關戀情的事了。

TOP

清醒吧。以前他同徐小姐的事。後來我們都接受了。現在嘗試提早接受這樣事情。聽一句說話順其自然吧。到最後他還是要選擇同這個女生步進教堂。我們都要接受。不要再理他感情事吧。分手不分手都是他們2人的事情。
過去。http://pic.yupoo.com/vice717/AugoV7da/square.jpg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